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