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