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