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第二十二条有效集会、游行、示威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等单位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为了维持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不得逾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