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十三条已修改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