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四百三十二条已修改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百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