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三百六十条已修改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三百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