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条

已修改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