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八条已修改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百九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