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八十三条已修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百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