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条

已修改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