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