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 家庭承包/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二条已修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