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九章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