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二十条已废止企业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