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二节 债权第八十六条已废止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