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