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八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