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 诉讼时效第一百四十条已废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一百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