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章 民事责任/第三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二条已废止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一百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