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给予协助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