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第三章 义务和权利第十七条已修改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