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第五十条有效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