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第二十七条已修改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4月2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