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并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4月24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