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