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