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章 消防组织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