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第六十条有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