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国家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并制定产业、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