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章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应用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国家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创办从事技术评估、技术经纪等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和网络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推动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技术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