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国家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