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进口、出口以及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致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流入非法渠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