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