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