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第二十条已修改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