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八章 共有第九十三条已废止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