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十八条已废止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企业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