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十六条已废止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