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十四条已废止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