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编 总则/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