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编 总则/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第三十二条已废止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