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已废止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一百一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