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一百一十条已废止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一百零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