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章 监督管理职责第二十一条有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