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章 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第十五条已修改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