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第六十六条有效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