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第六十条有效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