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第六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第五十九条有效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