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三条有效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一百零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