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条

有效

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